张璞
圈子 | 第十九讲 当“圈子链条”断裂:从自律到制度的系统性破局
“人人都可能成为圈子的链条,只有自律的人才能说不。”这句话揭示了一个冰冷而残酷的现实:在人情社会与权力生态交织的复杂网络中,每个人都不自觉地成为某种“圈子”的构成单元——要么主动选择进入,要么被动卷入其中。而真正能够挣脱这一宿命的,唯有那些具有清醒认知和坚定定力的人。
圈子文化并非当代的独有病症,而是伴随权力与利益共生的古老顽疾。从晚清官场的“同乡会”“同年会”,到如今各类“小圈子”“小山头”“小团伙”,其本质始终未变:以情感为外衣、以利益为内核的非正式结盟。问题的严重性在于,它不仅是少数腐败分子的“专利”,而是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和扩散性——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圈子链条上的一环,从“围猎者”到“被围猎者”,从“受益者”到“受害者”,角色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转换。
那么,如何才能从源头上掐断这条吞噬公平正义的“圈子链条”?答案需要从三个维度展开:第一,“人人皆可为链条”的普遍性困境究竟从何而来?第二,自律何以成为破局的“第一推动力”?第三,如何将个体的自律升华为制度的刚性约束,让“说不”从个人选择变成普遍行为?
一、人人皆可为链条:圈子文化的渗透逻辑
“圈子文化”之所以能够蔓延,首先在于其具有极强的伪装性和渗透性。它并不总是以赤裸裸的利益输送面貌示人,而是往往披着“人情”“友谊”“联络感情”的外衣。如石台县纪委监委的廉政时评所指出的:“违规吃喝表面上看是作风问题,其背后潜藏的‘圈子文化’却是政治问题。”“吃什么喝什么不重要,和谁吃喝才重要”——这一现象深刻揭示了圈子文化的核心逻辑:吃喝不是目的,而是进入“圈子”成为“自己人”的“入场券”。
圈子文化的蔓延,首先表现为其形式的日益多元化和隐蔽化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通报中指出,当前“八小时外”违纪违法行为呈现明显特点:“圈子”更加隐秘,由风及腐现象突出,家庭生活场域沦为“全家腐”名利场。从“吃喝圈”“掼蛋局”到“麻将圈”,再到以“集体决策”为掩护的“腐败合伙人”,圈子的存在形式不断翻新。
广西桂林秀峰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元浪案便是典型案例。他“在‘八小时外’最喜欢的活动就是打牌,通过打牌组局拉关系,表面看似在娱乐,实则借牌局传送请托事项或转移‘感谢费’”。自2019年至2024年,李元浪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内部食堂安排的“一桌餐”宴请,最终在2025年5月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。一张牌桌、一顿饭局,看似寻常的社交活动,却构成了权力寻租的隐秘通道。
贵州省公安厅原巡视员周云的案例更为触目惊心。2004年至2016年,周云在担任安顺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、公安局局长等职务期间,“长期组织下属吃吃喝喝、打麻将赌博,逐渐形成以周云为中心、市公安局数名干警为成员的小圈子,圈子成员唯周云马首是瞻,多次陪同其上坟祭祖、组织生日宴会等”。周云利用职务便利为圈子成员在职务提拔、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,并收受巨额财物。一个“小圈子”,十二年的权力寄生,最终腐蚀的不仅是一个人的职业生涯,更是整个系统的政治生态。
圈子文化的可怕之处,还在于其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和自我繁殖能力。个别腐败分子不再满足于个体腐败,而是结成利益“小圈子”,打着“集体决策”的幌子以“多数意见”牟取私利。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,某地一家国有粮食企业5名班子成员中,执行董事、总经理、财务总监3人结成“腐败合伙人”,“紧密抱团以权谋私”,从虚假签订贸易协议到违规出借资金,从套取工作经费到列支虚假搬运费,一步步将公权力化为私利工具。圈子的危害不在于单点,而在于链条——一个人被拉拢,就会拖拽更多人下水,形成“一人腐”成“一群腐”的链式反应。
官场“圈子文化”的实质被深刻揭示为“权力流失圈、腐败寄生圈和利益共生圈”,是公权力与利益相结合的“利益联盟”。近些年因一些“老虎”“苍蝇”的落马而牵出的窝案、串案,甚至一些地方部门出现的“塌方式”腐败,无不与大大小小的“圈子”有关。江西省黎川县原副县长马岖拉拢六名公职人员组建“七兄弟吃喝圈”,“经常在管理服务对象内部食堂大吃大喝”,最终也未能逃脱法网的制裁。
为什么“人人都可能成为圈子的链条”?答案在于人性深处的从众心理与趋利本能。在资源有限、晋升通道拥挤的现实环境中,人们往往倾向于寻找“安全感”的来源——要么找到“靠山”,要么成为他人的“靠山”。这种投机心理让“不信组织信关系”的观念滋长蔓延。半月谈报道指出,一些落马官员“不再满足于按部就班的晋升,而是热衷于‘走捷径’,通过虚构的‘高层关系’搭天线、找靠山,甚至主动培植个人势力,形成‘小山头’‘小圈子’”。这种异化的“圈子文化”,不仅破坏选人用人公信力,更在党内形成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的效应。
二、自律的力量:从“第一次”说“不”的定力
面对“人人都可能成为链条”的普遍困境,何以破局?答案首先指向个体层面的自律。只有自律的人,才能在被裹挟的那一刻清醒地对自己说“不”。这个“不”字看似简单,但在人情、面子、利益交织的复杂场域中,它需要极高的道德定力和清醒的自我认知。
曾国藩是历史上一面不可多得的镜子。这位晚清重臣在京城为官时,“自律到了极点,他为了不惹人非议,不仅拒绝参加京官们的各种酒宴,也不和朝中的王公大臣以及权贵来往,就连和提拔他的穆彰阿,也分道扬镳了”。在人情重于原则的晚清官场,这无疑是极为艰难的选择。然而曾国藩的清醒,源于他对自己欲望的深刻认知和持续克制。他曾在日记中记录自己的好利之心:“座间闻人得别敬,心为之动。昨夜梦人得利,甚觉艳羡,醒后痛自惩责,谓好利之心至形诸梦寐,何以卑鄙若此!”连梦中都对利益产生艳羡,醒后却要痛自惩责——这种近乎严苛的自我审视,正是自律的极致体现。
自律的要义在于守住“第一次”。正如有论者所言:“曾国藩没有让‘第一次’发生,或者说,始终与‘第一次’保持了安全距离。”——在反腐倡廉中,守住“第一次”往往比后续任何一次拒绝都更为关键。一旦在第一次诱惑面前失守,贪欲的闸门便再难合拢。曾国藩的日记中充满了这种自我挣扎的痕迹:“我们去读《曾国藩日记》时,会发现大量他自我挣扎的例子。经过不断的失败,曾国藩领悟到,去除这些性格深处的缺陷,并不像戒除一项单纯的嗜好,或者割去一个良性肿瘤那么简单。”自律不是一蹴而就的,而是一场终身的修行。
在企业领域,华为创始人任正非同样是自律精神的卓越践行者。从1988年创办华为至今,任正非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的正面采访,从不参加评选、颁奖活动和企业家峰会,甚至连有利于华为品牌形象宣传的活动,他都一律拒绝。这种近乎苛刻的自我约束,使得华为在公司内部确立了“不许溜须拍马、拉帮结派,上下往来以业务为导向”的企业文化。在人情社会和江湖文化盛行的中国商业环境中,这种“不结盟、不建圈子、也不走圈子”的态度,本身就是对圈子文化最有力的抵制。
然而,个体自律的力量虽不可否认,却也有其天然的局限性。其一,自律高度依赖个人道德水准,而人的道德约束是软性的、不稳定的。一个能够在大多数场合说“不”的人,也未必能在每一次诱惑面前都保持清醒。其二,自律具有“自利”倾向——人们往往更容易在对自己有利或无损的情况下说“不”,而一旦“圈子”关系到自身切身利益,自律的防线就可能出现松动。其三,在系统性腐败和制度化圈子的环境中,个体的自律无异于“逆水行舟”,如果没有制度的支撑和环境的保障,自律者甚至可能成为“孤岛”,被排斥在主流之外。
这正是问题的核心所在:我们不能指望每个人都成为曾国藩,也不能指望每个企业家都像任正非那样自我隔绝。真正的破局之道,在于将“自律”从个体选择升华为制度设计,让制度的刚性力量为每一个想要说“不”的人提供支撑和保障。用制度筑起防火墙,让“圈子链条”无处生根,是超越个人修为的系统性解决方案。
三、制度破局:从源头上掐断“圈子链条”
如果说自律是破局的“第一推动力”,那么制度就是让这种推动力持续生效的“永动机”。要真正从源头上掐断“圈子链条”,必须构建“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”的制度闭环,让每一个人在面对圈子诱惑时,不仅有“说不”的意愿,更有“说不”的底气。
第一道防线:以刚性纪律划定“红线”。 制度的力量首先体现为明确的规范与严厉的惩戒。近年来,党内法规体系的日益完善,为整治圈子文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。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明确将“在党内搞团团伙伙、结党营私、拉帮结派、政治攀附、培植个人势力”列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。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同样规定,“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、培植个人势力、结成利益集团”,要求“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”。这些“铁规矩”和“硬杠杠”,为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健全了规范、完善了标尺。
制度的威慑力体现在数据中。2024年,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5275起,批评教育和处理312907人,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21369人。在查处的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问题中,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占49.2%,违规吃喝占22.7%。这组沉甸甸的数字背后,折射出的是党中央“得罪千百人、不负十四亿”的政治担当。从“月饼禁令”终结天价礼品乱象,到“公车改革”每年节省财政支出逾千亿元,制度的力量正在重塑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。
第二道防线:以权力制约拆解“链条”。 “圈子链条”之所以能够形成和运转,核心在于权力的高度集中和不受制约。因此,打破圈子的关键,在于从制度设计上切割权力与利益的不当勾连。华为的做法提供了极具借鉴意义的范例:华为长期坚持的“换防制”——一个主管在一个部门3年、最多不超过5年必须换岗到别的地方或别的部门,有效防止了“山头”的形成和坐大。华为不结盟、不建圈子、也不走圈子,同时注重用制度的利器防圈子、拆圈子,使得18万知识精英在30年间,虽难免会有一些小的山头,但都很难坐大,而且相对松散。这既归功于创始人的理性自觉,更归功于制度的力量。
在公权力领域,类似的制度设计正在深入推进。针对“一把手”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,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了对“关键少数”的监督,将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、生活圈、朋友圈纳入日常监督范畴。永寿县出台的科级领导干部“八小时外”监督管理办法,重点聚焦干部“社交圈”“生活圈”“朋友圈”,细化18项负面行为监督清单,推动监督从“普遍要求”转向“精准对标”。伊春市出台的市管领导干部社会交往和网络行为监督管理办法,组织部门通过与纪检监察机关、政法机关、网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定期收集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和网络行为中的问题线索。这种“全周期”管理的监督模式,正是从制度层面阻断“圈子链条”的有益探索。
第三道防线:以精准问责切断“链条”循环。 问责是制度的“牙齿”,但其力度和精度决定了制度的效果。问责不力,制度成为“纸老虎”;问责泛化,则可能伤及无辜,挫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。2025年8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》,强调要“统筹做好追责问责和容错纠错工作,不得以问责代替整改,未经规定程序、事实未查清之前不对干部进行追责问责,防止问责泛化、简单化”。
精准问责的核心在于穿透“圈子”的伪装。在一些地方,个别腐败分子结成利益“小圈子”,打着“集体决策”的幌子以“多数意见”牟取私利。随着反腐笼子越织越密,个别基层干部害怕自己“一霸手”“一言堂”的行为被反腐利剑刺穿,便隐身幕后,通过“集体决策”的名义来掩护权力寻租。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,“以‘同查’严惩风腐交织问题”,要求“循线查清不正之风的事情缘由、关联人员、问题性质,深挖背后的请托办事、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,风腐同查铲除‘关系网’、斩断‘利益链’”。只有将问责的触角延伸至“圈子”形成的每一个环节,才能真正切断从“人情往来”到“利益输送”的链条。
第四道防线:以文化建设筑牢“不想腐”的根基。 制度和监督是“堵”,文化建设是“疏”。真正从源头上掐断圈子链条,还必须从文化层面改变“不信组织信关系”的集体心态,让自律成为一种内化的价值观。
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提出,要“加大以文化人、以文育人力度,推动廉洁文化走进各行各业、千家万户”。在实践中,各地积极探索:甘肃省纪委监委针对文山会海、督检考过多过繁、“指尖上的形式主义”等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,将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的“文山会海”中解放出来,让实干为民的理念扎根基层肌理。广元市青牛镇整治“指尖上的形式主义”后,干部走村入户时长增加1.3小时,群众诉求响应时间从平均1天缩至2小时,二季度群众满意度达98.5%。当干部从“群里爬楼”回归“走街串巷”,当减负增效真正落地,圈子文化滋生的土壤自然会被压缩。
技术手段的运用也在重塑治理生态。税务发票电子化系统追踪异常消费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时监控行车轨迹、商业大数据筛查关联交易……科技手段让隐形“四风”无处遁形。当每一项异常消费、每一次非正常交往都可能被数据捕获,“圈子链条”的隐秘性将大大削弱。
结语:让每一个链条都能从容说“不”
“人人都可能成为圈子的链条,只有自律的人才能说不。”这句话既是对现实的深刻洞察,也是对未来的清醒警示。它提醒我们,圈子的形成并非少数腐败分子的专属现象,而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困境。在人情和利益交织的复杂场域中,每个人都有可能被卷入、被裹挟、被异化,成为某种“圈子链条”上的一环。
然而,这也绝非宿命论式的绝望宣告。自律是破局的第一推动力——只有那些能够守住底线、保持清醒的人,才能在诱惑面前从容说“不”。但个体的自律终究是脆弱的,真正的破局在于将这种“说不”的能力制度化、普遍化、不可抗拒化。当纪律的“红线”清晰可见,当权力的“笼子”牢固可靠,当问责的“牙齿”锋利精准,当文化的“根系”深植人心——每一个身处权力场域的人,都会拥有说“不”的勇气和底气。
从“人人都可能成为圈子的链条”到“人人都能够从容说‘不’”,这中间的道路,正是中国反腐败斗争从“不敢腐”“不能腐”走向“不想腐”的漫漫征程。这不仅需要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技术的持续赋能,更需要每一个人的自觉参与。正如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所强调的,“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、小圈子、利益集团的人决不手软,及时消除政治隐患”。但更重要的是,我们每个人都要成为那个能够在圈子的链条面前站定、转身、说不的人。当越来越多的“链条”选择断裂,当越来越多的“说不”汇聚成声,圈子文化的生命力便会逐渐枯萎,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、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、亲清统一的政商关系才能真正成为现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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